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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海城市是沿海和内陆区域分界衔接的重要枢纽节点城市,深受沿海和内陆省份虹吸-辐射双向效应影响,城市发展经历了由早期相对迟滞到近期加速发展的转型升级阶段。随着沿海和内陆区域发展关系转型,近海城市的区位优势和枢纽节点效应开始凸显,正迎来由沿海中心城市的新一轮产业转移承接和内陆地区快速城镇化集聚的重大发展机遇。
加快近海城市的产业承接和人口城镇化扩展,有利于我国关键产业链的创新构建和分工拓展升级,有利于国家区域均衡发展、合理城镇化格局和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沿海和内陆省份统一大市场形成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因此,近海城市发展应纳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和区域城市间结对协同,并依据其区域区位和发展阶段特征,科学定位产业发展和合理优化城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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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近海城市?沿海内陆梯度发展是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地理特征,考虑地级城市是城镇化集聚特征最鲜明的经济地理单位,考察以地级城市区分的沿海和内陆经济地理格局,可以看到存在一个地处内陆地区但毗邻沿海省份的沿海和内陆分界衔接地带,本文把这一类处于沿海和内陆分界衔接地带的地级城市称为“近海城市”(注意区分:沿海省份的非沿海地级城市不在本文的近海城市定义范畴),而由近海城市连成的一个由北向南带状区域称为“近海城市带”。
这里未考虑我国港澳台地区和海南作为岛屿的省份,也由于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均被沿海省份包围,而不与内陆省份相毗邻,我国实际具有大陆海岸线且与内陆省份毗邻的沿海省份由北到南分别为: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8省区,与之毗邻的近海内陆省份分别为吉林、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南、贵州、云南9省区。考虑东北地区与西南地区的地理人文发展条件与经济发展进程都与其他沿海、近海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文实际考察的近海城市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