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破坏世遗重案刻4字罚12万,打26颗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活动正在接受公众投票。“十大案件”候选案例中,包括一起针对生态破坏的公益诉讼案:一名游客在世界自然遗产贵州梵净山景区文物上刻了“丽水陈国”4个字,法院判赔12万元。“4个字12万”迅速引发网络热议。

上游新闻梳理发现,近年来,针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破坏事件层出不穷,不少责任人员都被法院开出了高额罚单,有的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些案例无疑在告诉世人:切莫以为刻刻字、攀攀岩是小事,稍不注意就可能让你悔恨终身。

▲游客在梵净山景区留下“丽水陈国”字样。

梵净山石壁刻4个字判罚12万

一段拍摄于年7月11日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梵净山景区旅游时,使用登山手杖在贵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处进行刻画,虽经其他游客提醒劝阻,他仍执意留下“丽水陈国”字样。

上述视频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3天后,贵州武陵景区针对这一不文明行为发布通报,将这名男子纳入梵净山生态旅游区入园黑名单。该案件线索经贵州省江口县法院及时发现,移送江口县检察院调查,随后检方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年3月25日,江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益诉讼起诉人杨俊称,被告陈国平使用登山杖,在梵净山自然遗产地新金顶刻画“丽水陈国”四字,对梵净山的景观美学功能造成了不可逆的价值损害,损害了社会公众享有的世界自然遗产生态环境权益。

▲检方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法院一审认为,“梵净山金顶摩崖”是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被告男子的行为不仅对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梵净山自然遗产的整体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陈国平支付文物修复费.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用元;支付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款元,上缴国库;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年5月18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司法点评:

本案是全国首例针对在自然、人文遗迹上刻字所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过程体现法院秉持“恢复性司法与预防性司法相结合”的环境司法审判理念,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保护好人文遗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的愿望相契合,也为以后的人文及自然遗产保护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司法借鉴。

▲江西三清山巨蟒峰。

三驴友攀岩打26岩钉判赔万还要坐牢

年4月15日,江西省三清山景区,张永明等3人为攀爬巨蟒峰,用电钻在岩体上打孔,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引起社会广泛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cyrz/8183.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