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景区旅游,遇到自然灾害,游客遇难或者受伤,算景区的责任吗?
相信听到这个问题,大部分人会把重点放在“自然灾害”上,认为既然是自然灾害不应该怪到景区头上,因为不是人为的。但是,是否是我们认为的这样呢?或许等接下来要说的这件事出结果后,这个问题就有答案了。
事情原委
安徽芜湖的徐某,趁着暑假,带上了教师职业的老婆王某、两个儿子、妹妹自驾到江西三清山旅游。
三清山景区徐某一家到达三清山后,先在附近的一处农家乐住下,计划第二天上山游玩,结果第二天下起了雨。便由徐某带着两个儿子留在农家乐,王某和妹妹两人到三清山景区游玩。
当天下午,徐某忽然接到妹妹的电话,妹妹在电话里边哭边说,她和王某在景区里遇到了山洪,一起被冲走,后来自己爬了上来,但是却一直没找到王某。
三清山景区徐某立即赶到景区,与景区的工作人了解妻子的情况,救援人员表示正在全力搜救。万分焦急的徐某只能等待搜救消息,心里祈祷妻子能平安归来。
然后,搜救的结果却徐某悲痛万分,救援人员最终在景区内的一处乱石堆里找到了王某,当时的王某头部受伤严重,牙齿也被碰掉了好几颗,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索赔万
事后,徐某从妹妹口中了解了事发时的情况。
妹妹告诉徐某,当天她和王某爬了一段山路后,发现雨越下越大,就想找一个地方避雨,结果正在她们俩试图寻找避雨的地方时,她们所处上方却突然冲出一股洪水,而她们所处的地方恰巧没有护栏,于是在毫无阻拦的情况下,山洪直接把她们冲下了山崖。
妹妹是在被冲的天旋地转时忽然被一块大石头挡住,没多久被两个游客发现,这才得救。而王某则不幸遇难。
三清山景区徐某了解了事情经过后,认为事发处没有护栏,及景区在下雨天没有进行封闭放任游客上山游玩,才导致了妻子遇难。
而妻子王某才仅仅0岁,不仅原本有大好前程,而且家里有四个老人和两个6岁及岁的儿子,如今却因为景区的失责而遇难,所以,景区应该对妻子的遭遇承担起全部责任。
徐某经过咨询后,向景区提出万元的赔偿要求。
景区回应
徐某万元的索赔遭到景区的拒绝。景区负责人反驳,经过景区测算,正常情况下赔偿款应为万,但是,那是指责任在于景区的情况下。然而,王某出事,责任却不在景区,而在王某本人及无法预料的自然灾害。
景区负责人表示,他们在事发当天8点半左右就发布了暴雨预警,在检票口、索道站、公厕、各路口挂了告示牌,在事发地点更有一个“禁止通行”的警示牌,景区已经做到提醒游客不要上山游玩。而王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具备判断安全的意识,却依然上山,所以,责任在于王某本人而不在景区。
三清山景区但是,考虑到王某的遭遇,景区愿意承担一定的人道主义责任,因此,景区提出承担万的成责任,赔付徐某60万元。
对于景区的赔付方案,徐某并不满意,双方目前还在协商当中。
结语:
相比一般的索赔事件,王某的这事确实比较特殊,虽然是在景区内,但是是因为自然灾害而遇难,并非是景区设备所导致。
所以,站在徐某和景区各自的角度,都觉得自己冤,但是事情却又发生了,王某不幸的在景区内遇难了。
网络图片如今的关键就在景区提出的人道主义责任应该承担多少?目前,徐某不认可景区提出的60万,但是万景区是拒绝的,在60万和万之间,双方能否协商出一个各自能接受的数字,如果不能,那最后只能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