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家长在社交群骂班主任班主任告上法院索赔1元
上饶广丰:家长在社交群辱骂班主任被告上法院败诉道歉
社交群属于公共场所,也是公共传播,社交群发言需要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呢?需要。
在江西上饶广丰,一名家长在社交群辱骂班主任,班主任告上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据澎湃、环球)
其实这事就是班主任要面子,要挽回名誉,要争一口气,他对于法律可能也比较了解。公然辱骂、羞辱、人身攻击他人属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也是侵犯他人名誉权、人权。因为家长、班级群都是家长、老师、学生,班主任是管理者,和他们打交道,结果被骂得狗血淋头,显然自己声誉、名誉、声望、威信受到损失。通俗说就是没面子,为了挽回面子,挽回影响,他诉之法律。
法院进行了调解,最后班主任放弃赔偿,家长周某当庭道歉。案件受理费50元,周某败诉承担。民法典、治安管理法、刑法都有相关规定,不能公然侮辱、诽谤、攻击他人,否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甚至可能被治安行政处罚,最高适用刑法寻衅滋事罪、诽谤罪或干扰企业经营罪等等。
对此有网友说,这样的群根本不应该存在。人家建个群是方便联系,但是没想到被谩骂攻击。群里常有互相掐架、辱骂、谩骂的事情,这种事情,你不报警不诉讼,官方一般不会管。
还有网友说,家长、老师都不容易,这个家长是因为想让孩子换个班级,因为学习退步,和班主任吴老师发生了矛盾。有矛盾,你也不能谩骂、攻击、侮辱他人呀,还是公然、公开在家长、老师群里。
还有网友说,至少应该在社交群里公开道歉吧,这不都已经媒体报道了,上饶、江西媒体也会报道,网络、报刊、自媒体都会传播,这力度还不如一个社交群?吴老师转发新闻或者那个家长群里转发新闻或者法院判决书就完事。当然,周某也有必要在群里向吴老师真诚、公开道歉。
还有网友说,不知道前因,不予置评,原因就是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想换个班级呗,班主任不同意。那不是说我们不行,别的老师比我们行,这本身就是一种侮辱、歧视行为。
还有网友说,是对谁错不知道,孩子已经废了。孩子成绩不好,就是老师问题?内因才是最主要的,有的普通学校,照样有考上名校的,有的重点高中,照样有落榜的。孩子只要努力,怎么会废,难道老师会打击报复,给小孩穿,会虐待,我觉得不至于。
还有网友说,当庭道歉就完事?难道要赔偿精神损失1元?也就是骂了几句,其实没多大事,案件审理费50,周某出了,等于罚款50元。
这事,说明你在网络、公开场合,不要随意谩骂、攻击、侮辱他人,更不要造谣、滋事、诽谤、污蔑,恶意人身攻击确实是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可能有的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是行为处事比较粗放,不注意对自己的要求,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那就需要生活中、交流中注意细节,不要干违法违规甚至触犯刑法的事情,否则可能受到他人诉讼,败诉承担民事责任,严重可能会被行政治安处罚,甚至刑法制裁!(字)
文
昆德拉传媒万木春文化工作室三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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