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张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中国法院正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点绿”中国。
年1月至年11月,中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件,审结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件,审结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件,审结件……记者10日从在北京举行的第三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这组数据。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此指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如其所言,11家高级人民法院在会上纷纷介绍经验,其中就有云南“绿孔雀”案、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案、河南法院审理废酸污染黄河支流案、上海法院审理“洋垃圾”走私案等广受